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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罪是什么罪名?醉酒性侵女子构成强奸罪吗?

发布时间:2019-04-12 人气:1572

现代社会赋予了女性更多权利,女性也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尊重和生活自由。可在社会的角落中,还是会有一些邪恶的目光时刻紧盯着年轻美貌的女性们,企图用暴力的手段使她们就范,从而获得自身的快感。而法律也为了保护女性,将性侵罪放入了刑法中,力求最大程度上对女性的人身安全进行更进一步的保护。有很多朋友会问,究竟什么性侵罪?性侵罪是什么罪名?还有些朋友也想知道,如果在醉酒的情况下性侵了女性,是不是构成了刑法中提及的强奸罪?就这些问题,国晖律师事务所特地收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
性侵犯泛指一切种类与性相关、且违反他人意愿,对他人进行与性有关的行为

一、性侵罪项构成

性侵犯泛指一切种类与性相关、且违反他人意愿,对他人进行与性有关的行为。包括强奸、性骚扰在内都可算是一种性侵犯,露体、窥淫等也算是性侵犯的一种。

1、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构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针对妇女(已满14周岁)实施的、伤害妇女的羞耻性,违反正常性行为秩序的行为,既包括直接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也包括强迫妇女自行实施或者强迫其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猥亵儿童是加重情节),最低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法定刑5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2、强奸罪,构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最低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法定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国没有对性骚扰立法,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性骚扰不构成犯罪,另外,中国现行刑法删除了“流氓罪”这一罪名,取而代之的就是“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
醉酒性侵女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二、醉酒性侵女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依然构成强奸罪,并且不会因此而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所以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性侵女性都构成性侵罪,甚至进一步发展成强奸罪,将会承担刑事责任。希望大家都可以尊重女性,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一起构筑和谐发展的社会,携手走向美好的未来。

以上就是国晖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有相关问题或是其他任何法律问题,国晖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向您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拨打热线400-0022-98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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