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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被拘留了,可以保释吗!

发布时间:2020-08-30 人气:1097

我国《刑法》第181条第2款规定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根据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

(1)、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该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安机关具体量刑追诉的问题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2)、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所谓"保释",也即取保候审

所谓"保释",也即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回家居住,而不用在看守所继续关押,尽管需要配合调查审理,但保释可以存在较大的自由。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合约罪很大程度上是可以保释的,建议律师介入具体处理。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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