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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刑事辩护业务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1-01-06 人气:1697

一、办理刑事辩护业务操作指引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办理刑事辩护业务操作指引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流程

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流程

1、接受当事人(犯罪嫌疑人)亲友咨询,办理委托手续。

要注意的是,不同阶段,办理委托手续所用的文书是不同的。

2、向侦查机关了解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

此阶段要注意,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办案机关,有的案件由派出所经办,有的由刑事重案中队侦办,有的由治安大队侦办,有的系边防派出所侦办,有的还是检察院自侦案件,律师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否则会事倍功半,找起经办来跑断腿。

3、办理会见当事人的有关手续。

此阶段要注意,各地看守所办理会见的手续不一定一样,律师能提前了解最好,不能提前了解的那就准备越多越好

4、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做好会见笔录。

此阶段要注意没有侦查人员时应尽量详细了解案情,有侦查人员在场切忌打破沙锅问到底。

5、和经办人员交流律师对案件的看法。

此阶段要注意,和经办人员交流案件情况是个相当有技巧的工作,自己在实践中应多注意说话的技巧。引诱法,旁敲侧击法,摸罗拐法,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尽可能多的获取案件信息,但自己记得事前多准备,你对案件准备得越多,分析得越透,经办人员也越愿意同你交流,甚至被你说服。

6、如有取保候审可能,申请取保候审。

这是一个基本工作,虽不一定达成,但至少要让当事人你有在努力。

7、了解案件进展

这是一个贯穿刑事辩护始终的一项工作,有的时候虽然对案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但一定要记住隔一段时间去询问一下案件进展情况,不要连案件有没有退补都不知道。

7、向公诉机关提交辩护手续。

提交手续后意味着公诉机关要将你提交的辩护手续交到法院,可以让案件到法院后第一时间通知你,但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公诉人都会将你的辩护手续交到法院,因此,你仍要时不时的去法院了解一下案件进展,千万别误了开庭时间。

8、复印有关材料,包括起诉意见书和鉴定材料等。

9、再次会见当事人,探讨案件情况。

10、和公诉机关交换意见,并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证据。

此一阶段要特别注意保护辩护律师自身的安全
到法院查阅案件的卷宗,研究起诉书和案件的材料

11、到法院查阅案件的卷宗,研究起诉书和案件的材料。

有条件的应用数码相机拍照,输入电脑后直接打印出,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时间。一定要记得要将所有的案卷材料都复印下来,包括卷首的目录,这样就可以从全案把握。

12、会见当事人,指导当事人在法庭配合律师工作的相关事项。

13、开庭前准备,研究整个案件情况,起草辩护意见。

应注意研究最高院的参考资料。

14、开庭(可能多次)参与庭审辩护。

15、向法院提交最后的辩护意见,提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观点。

16、不定期的解答家属和亲友的询问。

17、参与法院的宣判工作,领取判决书。

18、告知当事人亲友判决书内容,并就判决向当事人亲属作出说明。

19、回访被告,询问被告对判决的意见,并询问其是否同意由律师代写上诉状,代为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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